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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咖啡又快喝完了,”老婆说道,“还是在淘宝上买吧,便宜不少呢。”

“好。”我随口应道。端起咖啡杯,打开电视,再随手拿起一本什么书,边听新闻边看书,不时喝一口不加任何奶或植物末的“黑咖啡”。不知何时起,这些早已成为我每天早晨雷打不动的习惯。

新闻日碎日异,书则随心而选,惟一不变的是苦苦的咖啡。

咖啡是最普通的雀巢速溶咖啡。虽然多年来也换过不同品牌不同口味的咖啡,但岁月沉淀后,喝的最多的还是这个,喝喝喝……,不知是书抑或是新闻,触动了心底哪根儿神经:二十年前的苦味与今天有什么不同吗……

“农民,给你喝点‘洋’的吧,也开开眼。”一个大眼睛女孩狡黠地征求着我的意见,脆脆的声音中明显是不容更改的语气。

她总喜欢叫我“农民”,我也欣然接受。本来就是嘛——我从小生活在北京的胡同里,她生活在附近的军队大院。但我欣然接受显然另有所因——我喜欢她的大大的眼睛,总觉得看不够。多年后我觉得这就是互补原理在作怪,因自己的眼睛小,所以就格外喜欢大眼睛。

从高中到大学毕业前,我总会找各种理由去她家。

“哇!你给我喝的是什么啊,这么苦!”我痛苦地叫道,极力忍住不将嘴里的“黑水”吐出来。

“说你是农民你还别不服,土老帽儿了吧!这是雀巢咖啡,滴滴香浓,意犹未尽,人家美国人都喝这个。不过,我没给你放伴侣。什么都不加,那才是男人呢。再喝点,就习惯了,”她露出乞求的神情看着我,但马上又坚定地说道,“以后来我家就给你喝这个,让你这个农民也换层皮。”

以后在她家一直喝的就是这个。大学毕业前,我给她写了封信,明确问她,是否能让我永远欣赏这双美丽的大眼睛。

过了约半个月,她的回信来了。我忐忑不安但极快地撕开了信封,一字一字急切而又仔细地读着:“对不起,农民,我就要结婚了……还记得我们一起看《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吗?去找寻属于你的大眼睛吧,好吗?”

我恍惚地游荡到街上,第一次买了一瓶雀巢速溶咖啡。回到宿舍,一杯一杯地喝着,没有任何感觉。但从那之后,我知道,原来咖啡也能醉人。

毕业后两年多吧,我意外地接到了她的电话,电话里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她说:“我离婚了,他整天玩游戏机,什么也不管,你……你怎么样,都好吗?”

“我……我交女朋友了,她的眼睛很大很明亮。”我低声应道。

“啊,祝福你。我准备去深圳,北京太沉闷了,想换换环境……”

从此之后,她在深圳工作、生活,又结婚了,有了小孩。

几年前的一天,我又接到了她的电话,声音是熟悉的脆脆的:“农民,我回来了,这么多年在深圳,现在又觉得北京好了。对了,我女儿要上学了,想上中关村三小,你认识什么熟人吗?”

“啊?”我一时有点转不过湾儿来,快速地在脑子里搜索“熟人”,“咱们原来的班主任现在某校当校长,她应该有办法,你问问她吧。”

“你帮我问吧,那时你学习好,她喜欢你……事成了,请你喝咖啡,就这么定了。”语气一如多年前,不容更改。

我们又见面了,在一家咖啡店。她的面容变化很大,但眼睛依然大而明亮。她给我点了杯特浓咖啡,笑着问,“农民,苦吗……”

“你现在好像喝得越来越浓了,别太凶了,对身体不好。”老婆的声音不知何时响起,“你不是说今天要早到单位吗,差不多就走吧,我先走了,走前别忘了把外面晾的衣服拿进来,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

“是吗?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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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江

王新江

182篇文章 5年前更新

  一个空皮囊包裹着千重气,一个干骷髅顶戴着十分罪,为儿女使尽了拖刀计,为家私费尽了担山力。您省的也么哥?您省的也么哥?这一个长生道理何人会? ——【元】邓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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