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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受道德指责。“贿选”亦有辩也。
不必因“贿选”而”哀叹公民素质之低;不必因“贿选”而感伤选举成熟之路长。
广义看“贿”,何事不“贿”——以苦事贿、励志贿、老乡情贿、同志谊贿。当然,面对选举时,通常意义上,是要求公民对哪张空头支票更有可能变为现金支票的选择。这时分歧出现了:有的人选择变现可能大的,而有的人选择了直接变现(“贿选”)。
狭义看“选”,“贿选”是在选举中产生的——他有选举的权利,才有可能“贿选”。在选举时,他经过仔细权衡,选择了“贿”。
因“贿选”而否定“选举”,那是因噎废食。另外,从更为广阔的人性的角度看,有没有“选”的权利是大黑大白问题——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现实中的人如果总趋害避利,那是活不到有“选”的权利之时的。现实中虽“趋利避害”但终披害遭难的事常有,那是因为事情太复杂了(或称之为“象”,即未形之前,未来的发展充斥无数不确定性,由此导致选择失误)。但这不能否定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选举就是人们“趋利避害”的一次集中展现。当他第一次权衡后选择了“贿”,经过此次自选自受后,他会甘苦自知;那么,当他第二次再握有“选”的权利时,是否还选择“贿”,那是一个经过实践检验后的选择。就是在这样的实践中,“会选”了。
应该明确一点:“会选”后同样不排除选“贿”的可能,这取决于”会“与”贿“后——人们所得到的现实回报哪个“利”更大(这同样是一个受实践检验后的结果,如果他觉得“会选”后所获回报还不如“贿”大,或“会”与“贿”不相上下,那他继续选“贿”的可能就很大)。
由此得出本文结论,是给他个权利让他饱尝选“贿”之苦(甜)后成为“会选”的公民,还是根本就禁绝了他选的权利呢?
这个“选择”有难度吗?休息一会儿,读一读英国诗人雪莱《西风颂》中的诗句:
当寒冷的冬天来临时,寒风瑟瑟,万物凋零,给人萧瑟之感。但不要忘了,在冬天之后,就是春天的降临,到那时,阳光明媚,草长莺飞,万物复苏,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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