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0
听报道
1、为什么有这么多享受色情服务的人?这似乎用不着论述,理由太多了。男人本“色”根本不是理由,看似与性无关的理由诸如压力、新奇、体验……都可以成为“色一下”的理由。当然更不用说“性贿”了。总之有这想法的人巨多,从而表现为现实中巨大的需求。有的网友就喊出了“我们都是嫖客”。(事实上无论是提供服务还是享受服务的,男女均有。这一点很重要。)
2、为什么会有如此众多的色情服务者?从上一点可以看出理所当然会培育这样一支大军。但我不同意简单地归结为是需求催生产业。需要分析的是,这些从业者真的都是走投无路后才走上了这条无路之路,还是有意选择了这条无路之路?我觉得二者都有。
我们不必说中国的城市现在都跟东莞一样,也没必要感叹道德沦丧。需知色情行业无论古今的中,还是今古的外,几乎就没有“没有”之时,而古今中外的执政者对此行业也正正反反来来回回张张弛弛尝试了各种各样的管理方法(最主要的就是有罪非罪化两种管理)。这些都是大家知道的事情。
央视报道东莞,在现实法律情景下,没什么可指摘的,至于说给什么梦镶金边,也没什么好吐的,毕竟多几条金边也没什么不好。那些“小人之心”、阴谋论之类的吐槽因没有事实支持而显得滑稽。长篇大论什么天理人欲就更没意思(这样的论述远没有十日谈,一千零一夜又多又深又好看)。直面现实,探讨今天大家觉得合适的管理办法才是重点。这才是对提供和享受色情服务者最负责的讨论。
但既然网友都喊出了“我们都是嫖客”,那么,很显然,提供色情服务者与享受色情服务者,都不应再被视为极小部分的边缘或弱势群体(很多人习惯将提供色情服务者视为弱势群体,其实只从“从业者众”这一点看,就已经不是弱势群体了,更不用说还有收入很丰、地点时间自由等优势。当然,享受色情服务的人就更不能归为弱势群体了)。东莞事件现在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至少说明新中国成立以后对色情产业实施“有罪化”管理受到了挑战——总不能把那么多的人(服务者与享受服务者)都抓起来吧,但不抓,或随意抓,这都使法律尊严扫地,这是对整个社会的整体伤害。
如果说提供色情服务者是弱势群体,那是因为在有罪化的法律体系下,警方的真玩假抓就不用说了,而由此派生出的各种“保护”才使他们成为了弱势群体。因此,正如全国人大常委吴晓灵所说,中国需要较真的公民,更需要较真的律师。当年,由于孙志刚事件的出现,有一批法学者们提出了要对收容条例进行违法审议,正是这样的动议,促使国务院很快废除了收容办法;因为有吴有水这样的律师,让社会抚养费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因为有唐慧上访被劳教,三中全会废除了劳教制度。正是因为这些较真的律师、公民推动了法律的完善。
东莞事件,可以使人们正视今天中国已产生了庞大的色情产业,改变以往的有罪化管理,实施无罪化管理(至少可以在东莞试点),提供色情与享受色情是不是应归入“人权”之列,这才是吐槽重点。这才是当今急务。当然,对色情行业实施无罪化管理后,一样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黑社会”与警方勾结,“妈妈桑”压榨等等一样会始终伴随这个行业,甚至会以消费纠纷面貌出现在3.15晚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但那不是今天讨论的事。
话题:
0
推荐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