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谈我对“统一‘的地得’”的看法
近看安旸博文《我的提案:统一“的地得”》,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书——《红学1954》(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一版一印),其中有一份《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文章的详细修改清单,其中多处涉及“的地得”的修改,这里展示一下,笔者认为这份修改清单对编辑很为实用,也借此谈谈自己对“统一的地得”的看法。
这里先简要介绍一下主角,冯雪峰,时任《文艺报》总编,“两个小人物”为李希凡、蓝翎(此为毛泽东送给二人的绰号),时间是1954年九十月间,当时冯雪峰受周扬指示(周扬是受江青指示,当然江青后面是毛泽东暗示),在《文艺报》上转载已刊发在《文史哲》刊物上的李希凡、蓝翎二人合署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
冯雪峰接到任务后,并未因此文已经刊登过,且是“大人物”授意的,时间很紧,其间江青、周扬等人一再烦人地催逼:怎么还没发出来啊?冯雪峰认真地“读”了“李蓝”的文章,并且核查红楼梦中的引文、俞平伯原文的引文以及毛泽东著作原文,对这篇已经发表过的文章作了多达62处改动(详见下表)。从这些修改中,我们不难看出,冯雪峰的为人厚道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而这应该是一名优秀的编辑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文史哲》 | 《文艺报》 | 修改说明 |
无疑问的 | 无疑问地 | 的改为地1 |
正确的去学习它 | 正确地去学习它 | 的改为地2 |
较之他的《红楼梦研究》一书跨进了一步 | 较之他的《红楼梦研究》一书向前跨进了一步 | 增向前两字 |
真实的暴露出来 | 真实地暴露出来 | 的改为地3 |
封建统治阶级的悲剧命运 | 封建统治阶级的历史命运 | 悲剧改为历史 |
要正确的评价红楼梦 | 要正确地评价红楼梦 | 的改为地4 |
不能单纯的 | 不能单纯地 | 的改为地5 |
和他的宇宙观很不相称 | 和他的世界观很不相称 | 宇宙改为世界 |
特别的说出 | 特别地说出 | 的改为地6 |
甚至没有明显的站在那一边 | 甚至没有明显地站在哪一边 | 的改为地7,那改为哪 |
未能从现实主义的原则去探讨 | 未能从现实生活的发展规律去探讨 | |
《红楼梦的风格》 | 《红楼梦底风格》 | 俞平伯原文为底字 |
因此“物稀为贵”就成了俞先生最高的文艺标准 | 全句删除 | |
无疑问的 | 无疑问地 | 的改为地8 |
深刻的暴露了 | 深刻地暴了 | 的改为地9 |
文艺批评有两种标准 | 文艺批评有两个标准 | 种改为个 |
无产阶级对待过去 | 无产阶级对于过去 | 待改为于 |
对人民的态度 | 对人民的态度如何 | 加如何二字 |
本末倒置的 | 本末倒置地 | 的改为地10 |
很明白的确认过的 | 很明白地确认过的 | 的改为地11 |
生旦净末丑脚所表演的 | 生旦净末丑脚色所表演的 | 加色字 |
明显的表现出了 | 明显地表现出了 | 的改为地12 |
不能简单化的 | 不能简单化地 | 的改为地13 |
俞平伯先生恰恰相反 | 俞平伯先生的结论恰恰相反 | 加的结论三字 |
这说法实际上是 | 这说法实际上也是 | 加也字 |
依照红楼梦十四支曲,这首是曲引子来推断 | 依照冠于红楼梦十四支曲之首的《红楼梦引子》来推断 | |
清楚的说明了 | 清楚地说明了 | 的改为地14 |
轻轻的 | 轻轻地 | 的改为地15 |
左黛右钗 | 右黛左钗 | 左右颠倒 |
这却是不容否认事实 | 这却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 加的字 |
无疑的 | 无疑地 | 的改为地16 |
“我早和他生分了!”----- | “我早和他生分了!” | 删除省略号 |
明显的看出 | 明显地看出 | 的改为地17 |
逐条的加以分析一下 | 逐条地加以分析一下 | 的改为地18 |
承继了抽象的“色空观念” | 继承了抽象的“色空观念” | 承继改为继承 |
这种荒谬绝伦的奇谈,对红楼梦--- | 这对红楼梦--- | 删除种荒谬绝伦的奇谈及逗号 |
红楼梦五二、二六、二三诸回 | 红楼梦二三、二六、四九诸回 | 数字由小至大排列,且将五二改为四九 |
但是那一节也不足以说明 | 但是哪一节也不足以说明 | 那改为哪 |
更深刻的向读者揭露 | 更深刻地向读者揭露 | 的改为地19 |
很像似的人 | 很相似的人 | 像改为相 |
明代最伟大的小说金瓶梅 | 明代伟大的小说金瓶梅 | 删除最 |
深刻的提示出 | 深刻地提示出 | 的改为地20 |
真实的描写了 | 真实地描写了 | 的改为地21 |
这些生活形象本身 | 这些揭露和批判的本身 | 将生活形象改为揭露和批判的 |
显然的 | 显然地 | 的改为地22 |
略 | ||
略 | ||
略 | ||
略 | ||
略 | ||
倔强的反抗一切的束缚 | 倔强地反抗一切的束缚 | 第一个的改为地23 |
还魂记之主人公 | 《还魂记》的主人公 | 之改为的,并加书名号 |
略 | ||
肯定典型创造的愈完美,它的人民性就愈强 | 肯定典型创造得愈完美,它的人民性就愈强 | 的改为得24 |
略 | ||
明显的说出了这一点 | 明显地说出了这一点 | 的改为地25 |
略 | ||
如何的从本质上客观的反映出来 | 如何地从本质上客观地反映出来 | 将两个的均改为地 |
单纯的 | 单纯地 | 的改为地26 |
略 | ||
略 | ||
更进一步的加以发挥 | 更进一步地加以发挥 | 的改为地27 |
从这份详细的修改清单中,我们看到将“的改为地”的多达26处,一处将“的改为得”。据蓝翎老年的回忆文章说,冯是边看边改的,随手而为。但笔者认为可能不会如此随意,不过从中至少可以看出冯雪峰对“的地得”用法的区分是非常熟悉的,而“的地得”混用或不分,在那个年代的文章中应该是很普遍的现象(但主流刊物已经开始注意区分了),因为这个文章毕竟是已经发表过了的,也就是说是经过一道编辑的。这里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时代背景,彼时是1954年。也就是说至少是在1954年,“的地得”用法的区分应该是已经明确了的。而再往前看,且不说大量的古代小说如《红楼梦》等大量存在“的地”不分的现象,就是笔者常看的《张爱玲文集》《沈从文文集》等,在张爱玲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写的小说诸如《倾城之恋》《连环套》等小说中,“的地”不分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再往前二三十年,“的地”不分就更普遍了,“得”字作助词用的好象还没有,那时倒是经常能见到“底”字;“那”“哪”不分就更为普遍,上文中冯的修改中就有两处将“那”改为“哪”。
安旸的文章中强调“毕竟,我们读写汉语,最重要的是理解语句的含义,而不是明晰一句话的语法结构”。笔者认为,明晰语法结构倒是其次,但如果这种区分能让我们更清晰地理解语句的含义,那我想,这种区分就是有它存在的必要的,也是应该存在的。且不说“的地得”。如果不加以区分,当你读到句子中的“那”字,你是不是要在脑子中过一下:是“那个”还是“哪个”呢?同样的字应该还有“他”,这个字的混用也非常普遍,没有区分的时候,你必须联系上下文才知道这个“他”是男还是女,但区分之后,你就可以很方便地辨析出性别了。而这几个字的区分的时代离我们并不远,可以说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前基本都是混用的,而在建国后,这些区分受到了读者的欢迎并延续了下来,这就说明这种区分是合理的。“的地得”的区分至少让我们很方便地辨别出后面是名词还是动词,以及主体的动作或状态。再顺便说下现在较热的关于繁体字的问题,强调恢复繁体字的人,一个主要的观点就是繁体字更能表现一个字的意思,这也是从理解文字本身的意思来说明的,无非是让人觉得繁体字更能让人理解一个字一句话的意思,这与“的地得”的用法区分,从而让我们更方便地理解句子的意思是一样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是反对这个“提案”滴。
最后再说下“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问题(即“的”字宜用“得”字),我并不是替伟人讳,要说明的是,我们所熟知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毛泽东于1957题写的,而历史资料显示,1957年的题词是毛泽东第二次题写的,真正第一次题写“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日期是1947午3月26日(详见2005年2月7日《文史月刊》),1957年的题词只是重写了1947年的题词,因为那个弄丢了(真是太不象话了)。第一次题词的年代只比张爱玲写《倾城之恋》晚四年,在那“倾城又倾国”的传奇中,不仅有幸运的流苏(《倾城之恋》的女主角),更有着更多“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更更重要的是,在那个年代,“的地”是混用的,“得”字也还没用作助词的先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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