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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享家有朋友在点滴中转载了“冯小刚”的一段话——冯小刚:卡扎菲死了,大批利比亚人民欢呼雀跃上街庆祝。想起半年前,卡扎菲在位时,同样看到大批利比亚人民同仇敌忾上街挺“卡”。人民的戏演的真好,每一出戏都是全情投入看不出丝毫的破绽。为此,我建议授予利比亚人民本年度集体最佳表演奖。

抛开这段话的真实度不论,只就内容来说,引发我对“人民”一词感慨。

第一,仇卡与挺卡的完全不是一拨“人民”,例如前者是反对派,后者是“敌占区”中的铁杆受益者;对于卡来说,正如再坏的人都有优点一样,真诚欢迎他的人可能还真不是少数;对于受益者来说,卡的存在就意味着利的存在,真诚欢迎他,思维所及的任何一个关节点都不会有问题。

第二,两拨“人民”中有交叉部分,如汉奸或双面良民,这在我们生活中都是很常见的。这些人确实是要有好的演技的,演技的好坏决定了他们利的收获。

第三,“人民”的名、实、形问题。人民是什么,有着什么样的内涵,具有什么行为?

人的概念假如不用解释,那么从一出生就是人民?我们一般分婴儿、学龄前、少年、青年、成人……,这些阶段哪些算是“人民”?

“人民”具有哪些明确的权利与义务呢?做出哪些行为就意味着不是“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敌我矛盾”了呢。例如,仇卡与挺卡的是同一人,但上街挺卡若不是出自内心的呢?谁又能做心的裁判呢?

再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卡扎菲四十余年的执政期,同外国征订了大量的条约,这些条约代是否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从上面的分析来看,也很难说,毕竟受益者不是全体人民。然而对于外国来说,他们现在最希望的是什么的?他们当然希望已签订的条约得已延续,这当然包括彼此的外交关系。延续说明什么呢?那些条约是代表了“人民”的利益的,否定原条约,中断外交关系,必然会说,那些是违反“人民”利益的。在上述两种情况中,“人民”的主体又是什么的?“人民”被利用也广泛很久了?利比亚“人民”与中国“人民”完全不同吗(所谓白马非马也)?嘲笑意味着否定一切,那中国“人民”不具备“人民”的共性吗?

有点要乱了……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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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江

王新江

182篇文章 5年前更新

  一个空皮囊包裹着千重气,一个干骷髅顶戴着十分罪,为儿女使尽了拖刀计,为家私费尽了担山力。您省的也么哥?您省的也么哥?这一个长生道理何人会? ——【元】邓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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